隋炀帝詩中寫到的“法輪”、“梵聲”,證明元夜燈節仍有佛教的影響。法輪是佛家法會上,除點燈籠之外,特制的一種燈輪,或稱花樹,燈輪即所謂法王輪,輪上挂若幹盞燈彩,是法會上的主要供具。隋炀帝一反其父限制壓抑觀燈的做法,将元夕燈節的規模、場面以及娛樂活動發展到空前的程度。《資治通鑒·隋紀》中寫道:正月十五日夜晚洛陽端門一帶“戲場默默五千步,執絲竹者萬八千人。聲聞數十裡,自昏至旦,燈火光燭天地,終月而罷,所費巨萬;”從傳承線路、節日主題、活動内容、規模形制、社會各層面的參與程度看,中國的元宵燈節在隋代已完全形成并基本定型。
唐朝是我國封建社會的一個鼎盛時期,經濟發達,文化昌明,國力強盛。元宵燈節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,受到經濟文化的有力驅動,得到進一步發展,唐代的史籍稱燈節為“燈影之會”,自此,元宵燈節則又稱“燈會”、“元宵燈會”了。唐朝的皇帝們為了顯示“與民同樂”,不僅是元宵燈節、燈會的決策者、倡導者,而且是積極的參與者。不僅自己微行逛街觀燈,而且允許皇親國戚及臣僚觀燈。元宵及前後各一日,正式成為國家法定的例假日,各官署都要停止辦公。而且在這三夜,“敕許金吾馳禁,以看燈”,連平時執行夜禁的武裝部隊這三夜之中也可刀槍入庫,馬放南山,高枕無憂,觀燈遊樂了。三夜的馳禁,都市中的士民可盡情遊樂,即使擁近宮城,禦林軍也不得幹涉。唐代曆朝皇帝例行于元宵之夜“禦樓觀燈”;以慶天下太平,以示普天同慶。宮廷、寺觀、顯宦府邸、富豪宅第都設山棚,搭彩樓,不惜重資,“盛造燈籠燒燈”,以鬥奇争勝,大街小巷也都挂滿了燈,“光明若晝”。連異邦諸國的貢品中也有珍奇的燈品,可見鄰國也盡知大唐皇帝的愛好以及中原燈節的繁盛了。唐高宗鱗德二年(665年),“(烏泾波)遺其弟祖纥多獻瑪瑙燈樹兩具、高三尺餘”(《唐會要)卷99)。唐玄宗先天元年(712年),“初有僧婆請夜開門燃燈百千炬,三日三夜”(《舊唐書·睿宗本紀》)。
唐代的元宵燈節、燈會中,制燈工藝更趨精美,文化内涵更為豐富,遠非前代所能比拟。唐劉肅所撰《大唐新語》卷八雲:“神龍之際,(即705—707年)京城正月望日,盛飾燈影之會。金吾馳禁,物許夜行。貴遊戚屬,及下隸工賈,無不夜遊。車馬骈阗,人不得顧。王主之家,馬上作樂以相誇競。文士皆賦詩一章,以記其事。作者數百人,惟中書侍郎蘇味道、吏部員外郎郭利貞、殿中侍禦史崔液三人為絕唱。”這正是唐代燈節的雅緻之處和文化氛圍之所在,元宵之夜竟有數百名詩人競相賦詩, 其規模之大,其佳作之多,前代難以項背。景雲二年 (711年)元宵燈會,長安安福門樓門外的燈輪高達二十丈,披飾錦繡,鑲嵌金玉,點燈五萬餘盞,如同一株高大的燈樹,光焰四射,照亮半個宮城,宮女千餘人在燈輪之下載歌載舞,連續三夜,成一代盛觀。唐睿宗及皇太後、 皇後、太子、公主均在門樓上觀賞。唐玄宗時,這位頗有才氣的風流皇帝更注重燈品的精巧、燈會的排場和娛樂的多樣化。據《唐會要》載:“天寶三載(744年)十一月赦:每載依舊正月十四、十五、十六日開坊市燃燈,永為常式。”據《廣德神異錄》載,每年燈節,玄宗下令“大張燈彩,自禁中至殿庭皆設蠟炬,連屬不絕,洞照宮殿,熒煌如畫”。在元宵燈節之後,玄宗還“張臨光宴,白露轉花,黃龍吐水,金凫銀燕,浮光洞、攢星閣,皆燈也。”可見當時燈品之精妙,已臻美輪美奂之境地,“白露轉花、黃龍吐水”的記述,證明當時已經能制作可以啟動、轉 動、制動的燈組了。據《開元天寶遺事》載:“韓國夫人置百枝燈樹,高八十尺,豎之高山上,元夜點之,百裡皆見,光明奪月色也。”“楊國忠子弟,每至上元夜,各有千炬紅燭圍于左右。”尤其令人歎為觀止的是,掌皇宮内營造雜作的尚方司工匠毛順,巧思獨運,技藝精湛,用竹竿縛以彩綢,紮成燈樓十二間,高達一百五十尺,綴懸珠玉金銀,上紮各類獸形之燈,或龍鳳,或虎豹,皆栩栩如生。微風徐來,金玉交響,龍騰虎躍,光彩熠熠,聞者蜂湧而至,流連忘返,無不盛贊其巧奪天工。